最新通知!醫用耗材支付有重大變革
耗材貫標工作推進之下,醫保編碼覆蓋的最后一公里即將達成。
01體外診斷試劑類產品賦碼工作啟動
2023年1月28日,廣東省藥品交易中心發布《關于體外診斷試劑類產品維護國家醫保信息編碼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體外診斷試劑生產、經營企業開展體外診斷試劑類相關產品醫保編碼信息維護工作。
《通知》提出,根據《國家醫療保障局關于印發醫療保障標準化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醫保發〔2019〕39號)和《國家醫療保障局辦公室關于印發醫保體外診斷試劑編碼規則和方法的通知》(醫保辦發〔2022〕27號)有關要求和工作安排,請體外診斷試劑生產、經營企業盡快通過國家醫療保障局門戶網站“醫保信息業務編碼標準動態維護”窗口(https://code.nhsa.gov.cn/)-“醫保體外診斷試劑”模塊按要求開展體外診斷試劑類相關產品醫保編碼信息維護工作。
中國醫學裝備協會副秘書長兼學術交流與教育培訓部主任楊建龍對賽柏藍器械指出,目前IVD領域在醫保編碼覆蓋方面還處于信息維護和標準建立過程階段,還未正式貫標,正在推進當中。
由于體外診斷試劑尚未進行醫保編碼覆蓋,在此前的耗材掛網采購中,體外診斷試劑都在匹配產品范圍之外。
“其他領域耗材都已覆蓋完畢,所有醫療機構都已完成貫標,就差IVD了。”楊建龍表示。
醫保編碼覆蓋之后,IVD產品也將執行耗材無編碼,醫保不支付的原則。“沒有碼就不能進入集采,不能收費,不能醫保報銷。”
醫保編碼覆蓋也將為帶量采購帶來更多方便。業內人士指出,醫保耗材編碼是一物一碼,集采在報歷史采購量的時候,醫療機構只要輸入國家醫保編碼,在國家醫保局醫保編碼庫就能馬上搜索到相關產品,可以一一對應出來。對于企業來說,在申報參與帶量采購的產品時,只要有國家醫保編碼,就能詳細定位到想參與的是哪個企業和品種。
02招采、支付、監管…全流程變革正在發生
統一耗材編碼的大工程已推進數年。國家醫保局成立伊始就啟動了全國統一的高值醫用耗材編碼編制制定工作。2020年1月,國家醫保局正式公布第一批醫保醫用耗材分類與代碼數據。
長期以來,醫用耗材種類繁多,數量龐大,“小、散、亂”的問題比較突出。此前由于名稱不規范、編碼不統一,數據難以比對。國家醫保局在《對十三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第7278號建議的答復》中曾指出,國內高值醫用耗材編碼存在多個版本,各地在實際應用中基于生產監管、招標采購、醫保報銷等不同用途,使用不同版本的編碼。
國家層面缺乏統一的行業標準和編碼體系,增加了招標采購、醫保支付、價格監測、基金監管等工作的難度。而統一醫保醫用耗材分類和代碼是高值醫用耗材治理的基礎和先決條件。
根據國家醫保局印發的《醫療保障標準化工作指導意見》,醫保醫用耗材編碼分5個部分共20位,通過大寫英文字母和阿拉伯數字按特定順序排列表示。其中第1部分是耗材標識碼,第2部分是分類碼,第3部分是通用名碼,第4部分是產品特征碼,第5部分是生產企業碼。
可以看出,有了醫保編碼,耗材的學科、用途、功能、材質、規格、生產企業等,都能清晰呈現。
此外,“一品一碼”實現后,耗材招標采購、支付、監管全過程的信息,都能夠實現互聯互通。
在2019年8月的國務院新聞辦舉行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上,國家醫療保障局副局長李滔曾提到,統一醫用耗材分類和編碼對促進醫保精細化管理,特別是治理高值醫用耗材有著重要的基礎性作用。通過統一編碼和分類可以實現“三可”,即“可比較、可監管、可分析”。
“可比較”是通過統一分類和編碼實現各地、各醫療機構之間數據的互認,推動高值醫用耗材在地區間、醫療機構間的數據比較,信息公開透明。“可監管”是可以強化對生產流通使用各個環節的監督管理,促進各部門聯動共同做好監管。“可分析”是可以實現國家和各省市之間高值醫用耗材的數據互通,開展大數據分析運用,提高治理能力,也可以大大減輕企業在各地招標采購環節重復報送產品信息的壓力和負擔。
需要注意的是,統一醫保編碼的全覆蓋,也意味著全國統一的醫療保障信息平臺距離全面建成又進了一步。
去年5月,據國家醫保局消息。歷經兩年多時間,全國統一的醫療保障信息平臺已基本建成,在31個省份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全域上線,有效覆蓋約40萬家定點醫療機構、約40萬家定點零售藥店。
醫保信息平臺涵蓋支付方式、跨省份異地就醫、公共服務、藥品和醫用耗材招采等14個子系統,已陸續落地應用。新平臺在異地就醫結算、支付方式改革、醫保智能監管、藥品集中采購、醫藥價格監測等領域發揮了重要作用。
隨著全國統一平臺功能的持續完善,耗材招采、支付、監管將全面優化革新。
【來源:賽柏藍器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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