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在全省醫療器械經營企業實行職業資格證書制度
發布時間:2011/10/19 17:32:51
近日,經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同意并報省法制辦備案,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下發《關于在全省醫療器械經營企業開展特有工種職業技能鑒定并實行職業資格證書制度的通知》。
《通知》規定,從2011年10月1日起,在浙江省醫療器械經營企業從事醫療器械銷售、采購、咨詢服務、驗收、保管、養護(維護)等工種的從業人員,上崗前應該經過培訓、考核鑒定取得醫用商品營業員、醫療商品采購員、醫用商品供應員、醫用商品保管員等國家職業資格證書。職業資格證書分為初級、中級、高級、技師、高級技師共五個等級。醫療器械經營企業相關從業人員可根據自身的工作性質選擇申報相應工種及等級的職業技能鑒定。
《通知》明確,省醫藥行業特有工種職業技能鑒定指導中心負責全省醫療器械經營企業特有工種職業技能鑒定業務工作的指導和協調,各醫藥行業特有工種職業技能鑒定站根據統一的鑒定計劃與要求實施技能鑒定工作,各市縣(區)局做好轄區醫療器械經營企業從業人員基本情況摸底、報名的組織與培訓的實施工作。省局將建立相應的考評機制,加強對鑒定指導中心、各鑒定站以及各市局開展醫療器械經營企業特有工種職業技能鑒定工作的領導,實行統一報名條件、統一教學大綱、統一培訓教材、統一鑒定計劃、統一鑒定標準、統一發證的“六統一”制度。
《通知》要求,各醫療器械經營企業應當積極支持本單位現有從業人員參加相關職業技能培訓并取得職業資格證書。新錄用的人員取得職業資格證書后方可從事相關工作。
